前段时间关于小鲜肉罗云熙解约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也是褒贬不一,据悉,这场官司是因为是两家的经济公司挣抢一个艺人,那罗云熙经纪公司到底是哪一家呢,接下来快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的罗云熙以组合出道,但知名度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直到2014年签约拉风娱乐出演电视剧《何以笙箫默》中“小何以琛”,他开始被观众熟知并迅速蹿红,事业进入了上升期。
不过,罗云熙红了没多久,就开始上演“人红就解约”的戏码,一纸诉状将东家拉风娱乐告上了法庭。据看过北京三中院直播的知情人士说,当时北京三中院直播时有这样一段叙述:原告罗某诉称,2014年4月21日,因急于参演甲公司制作的电视剧,其按照甲公司的要求授权乙公司在形式上签订了全约经纪合同。
但罗云熙没有想到的是,迄今为止的几次开庭和宣判,他都是败诉,法庭依法完全不支持其解约的诉求。法律显然是公正的,而且通常情况下,明星所签合同都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而达成共识后的条款内容,一旦签约成功,即受法律保护,不可随意推翻。
据悉,2015年12月8日,拉风娱乐发微博晒出一份民事判决书,称罗云熙解约失败,劝他尽快回归,公司会不计前嫌。在拉风晒出的判决书中,能看到中视同成和罗云熙向拉风提起了诉讼。罗云熙方面没有回应,微博内容都是宣传作品,参加活动,没有受影响的意思。
直到2017年1月19日,中视同成发微博声明,称一直都有在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时隔一年回应是因为不想影响艺人工作。
对比两家的声明内容简单捋一下意思就是:
拉风说自己是罗云熙的经纪公司;但是中视同成表示中视同成才是罗云熙的经纪公司,拉风只是罗云熙影视方面的合作公司,而且合作的很不愉快。
拉风说自己含辛茹苦的培养的罗云熙,安排他演了《何以笙箫默》,但罗云熙忘恩负义红了就走;中视同成表示自己才是培养罗云熙的一方,拉风只是一味想榨取罗云熙在出演《何以笙箫默》后上升的价值,所以签约不到一年就提出终止合作,并且《何以笙箫默》不仅不是拉风接的,还差点因为拉风没演成。
拉风的声明中只字未提中视同成,中视同成表示出现问题后尝试沟通改善合作关系,但是拉风方面拒绝沟通,并且发文损害罗云熙声誉,罗云熙方面已经对拉风彻底失去信心,将继续上诉解约。
说白了,就是两个公司争一个艺人。罗云熙本人虽然没有公开表态,但从拉风晒出的判决书来看,罗云熙明显是站在中视同成一方,毕竟一个亲妈一个后妈,如此选择无可厚非。据悉罗云熙最早是以“J-boy”组合出道,当时的公司叫“杰家文化”,大概搜索了一下相关信息,发现杰家文化是隶属于中视同成的,中视同成是罗云熙的亲妈这点无疑。
近日,持续了近二年的我司艺人“罗云熙诉讼经纪公司北京拉风元素文化娱乐,要求解除和其经纪合约”的官司终告一段落,近日,终审判决公布,罗云熙再度败诉,同时他的经纪合约仍属于“北京拉风元素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所有。
拉风娱乐表示,2014年4月,我司正是看中罗云熙身上不可多得的演绎天赋,与之签订我司为罗云熙除唱片外的其他全部演艺事业的全球、唯一、独家全权代理经纪公司的经纪合约,为期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