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有一个有名的地方叫“香港红馆”,陈奕迅在那里完成了连续18场的个唱,打破了个人演艺生活的红馆连唱记录。陈奕迅被一直被粉丝们称为歌神,这个称号是怎么来的?
林夕在北大演讲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事先有同窗问他,您怎样看待香港音乐的衰败,他答复,谁说八九十年代的香港乐坛比如今好?
陈奕迅嗓音具有很好的立体感,入麦度极高,在具备很有质感的厚度的同时又不缺乏“亮”音色,让人不会觉得沉闷。除此之外,陈奕迅有着非常良好的用嗓习惯,声音始终保持一定的平衡度,消耗极小(小到唱一首歌的消耗和正常人说一句话差不多)。最难得的是,在进行一些危险操作(类似憋气、嘶吼)的时候,其他歌手早就嗓子损伤,而陈奕迅仍然保持着声带的平衡性,几乎零损伤。
陈奕迅是除邓丽君外能把声带平衡能力和歌曲情感处理方面结合得非常不错的歌手,外加上声音本身的质感和特点,让陈奕迅不管是演唱特质还是技术情感皆达到了一个相对顶尖的级别,可以这么说,不存在有人能够全方位超越陈奕迅,想要在某一方面超越陈奕迅,只能是带有“时代气质”的歌手(如周杰伦)或者是声音特质、个人魅力特质极有特点的歌手。
陈奕迅在演唱方面足可以称之为是一个标杆,也是某种意义的“神”。
最直接明了、简单扼要的原因,一句话足矣:时势造英雄。
把第一代歌神许冠杰放到2013年,他可能只能玩地下音乐,跟自己兄弟组个独立乐队,然后在某个香港工厂大厦的小Live House里,和台下一群粉丝高吼:“呢个世界上,有精仔有懵仔有叻仔散仔赌仔,重有戆居仔”。你想象不到,70年代这首名为《天才与白痴》的歌,看起来歌词那么简单粗俗,可流行得一塌糊涂,同名电影更是票房大卖,火到街知巷闻。
把第二代歌神张学友放到2013年,他可能至今还在为《雪狼湖》找不到投资商而四处奔走,为了说服老板投钱做这个梦寐以求的音乐剧而费劲唇舌。别说在红馆连开42场了,就算要放在北京那个只能坐500人的木马小剧场,估计能卖1000张票都值得庆功。然后,弄完了再继续回去,每天爱你多一些,吻别,朋友我永远祝福你。去各个二线城市接拼盘商演,走秀赚奶粉钱。
反过来,第三代歌神陈奕迅一样。如果把陈奕迅放80年代,他也只能像李克勤一样,在“四大天王”横扫全亚洲的光辉后面,落寞的被人称为“第五天王”,半红不紫,开演唱会上座率不到6成,出不了专辑,接着去主持电视节目,当世界杯主持,走走通告,维持可怜的曝光率,证明自己存在过……